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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借阅指南

时间: 2022-08-30 来源: 鹤山图书馆 作者:

一、办理借阅证

    免费办理。读者持有效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在自助借还机办理读者证。无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的读者,请携带有效证件原件(户口簿、港澳身份证、台胞证)到服务台人工办理电子读者证。

    本馆一楼服务总台为老年人、残疾人士等有需要的读者提供协助办证服务。


借阅证管理

(一)密码。持身份证注册的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注册成功后,读者可通过本馆自助办证借还一体机更改密码。

(二)挂失。读者身份证一旦遗失,读者须及时到本馆服务总台挂失借阅证,暂停外借服务功能。未办理借阅证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

(三)恢复。读者补办有效身份证件后,到本馆服务台办理恢复借阅服务。

三、借阅规则

(一)凭有效证件注册开通借阅功能后,读者可在联合图书馆各成员馆内享受免押金借阅文献服务。每证可借文献5册。

(二)普通图书借期为30天。到期可续借1次,借期延长30天。

(三)逾期归还书刊,不需交纳过期违约金。

四、续借

    (一)电话续借:0750-8883591。

    (二)到馆续借:在鹤山市图书馆各楼层自助借还机上自助办理或前往图书馆各楼层服务台人工办理。

    (三)网上续借:登录“我的图书馆进行续借。 

    (四)微信公众号续借:关注本馆微信公众号HSStsg进入“读者应用”——“读者登录”进行续借。

    ()不能续借的情况:1.所借文献已续借过1次;2.所借文献已超期